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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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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政策
文件号:EWC-T-104
版本号:190430
公正,并被认为公正,是认证机构提供可建立信任的认证的必要条件。为表明EWC理解公正性在实施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重要性,并对利益冲突加以管理,以确保其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客观性,本中心特制定公正性政策:
1、 由最高管理层对本中心所实施的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做出承诺,签署并发布“公正性声明”。
2、 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以持续地对与认证活动引起的利益冲突相关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处置、监视。当存在对公正性的威胁时,将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小此类威胁,使之处于可接受水平,以保证认证活动的公正性。
3、 将公正性的思想及要求贯穿认证活动全过程:
1) 人员管理方面:根据所制定的有关管理要求对人员加以管理,让中心所有从业人员都意识到公正性的必要性,并签订“保密及公正性承诺”;
2) 认证审核实施:将公正性的要求贯穿于审核方案的策划、审核组的选派、现场审核到认证决定的全过程。
4、 公开的监督机制:
1) 成立由多方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的公正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EWC公正性政策的落实和公正性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加以监督检查,以维护认证活动的公正性。
2) 在中心网站,公开申诉/投诉的流程以及监督方式,开通申诉/投诉渠道,以接收公众的监督。
5、 利益冲突
中心可以从事以下工作,不会被视为是在做咨询或具有潜在的利益冲突:
a)安排培训课程并作为讲师参与讲授。如果这些课程涉及服务管理、相关的管理体系或审核,应仅限于提供可公开获取的通用信息和建议,例如:不为某个公司提供专门的建议;
b)根据请求,提供或发布中心对认证审核标准要求的解释性信息;
c)仅以确定认证审核是否就绪为目的的审核前活动,但是这些活动不应导致提供违反本条款的建议和意见,应能够证实这些活动不违反本条款的要求,且没有把这些活动作为减少最终认证审核时间的理由;
d)根据没有包含在认可范围内的标准或法规,实施第二方或第三方审核;
e)在认证审核和监督访问过程中的增值活动,例如,在审核过程中,当改进机会明显时,识别改进机会但不推荐具体的解决方案。
中心不为寻求认证的客户的SMS提供服务管理的内部评审。此外,中心独立于提供SMS内部审核的机构(包括任何个人)。
如有任何关于认证公正性的建议和意见、投诉,请您联系我们:
电话:010-68004988
传真:010-68008889
办公及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四号物华大厦A1007 室
邮编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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